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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强电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6-07-20 13:41:17.0
摘要: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强电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强电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湖中环路隧道穿越森林公园主峰西侧山坳,主结构为暗埋段,两侧衔接光过渡建筑及道路挡墙,分左右两幅布置,隧道全长311.4m,其中暗埋段全长255m,暗埋段两侧各衔接28.2的光过渡段,工程内容包括供配电系统、道路路灯照明、隧道照明、防雷接地。龙湖内环路隧道穿越主峰东侧山坳,主结构为暗埋段,两侧衔接道路挡墙,整幅布置,隧道暗埋段全长135m,暗埋段共分4个节段,段长35m和32.5m,工程内容包括供配电系统、道路路灯照明、隧道照明、管槽照明、防雷接地。

2.2项目编号:HCBYZB-20160704

2.3招标范围: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全部内容

    监理: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2011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2.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11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其他要求:

3.4.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须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

3.4.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授权委托人。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类似业绩指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

四、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4.3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施工标:  

  1.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此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件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和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股权信息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监理标: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险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此项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件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和社会保险证明;
        (5)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股权信息网页(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01595、55031295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6 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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