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50]次 更新日期:2016-07-20 13:41:17.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内环路(龙源一街~龙源十三街)等道路SMA沥青路面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湖内环路(龙源一街~龙源十三街)等道路SMA沥青路面工程。
2.2工程概况(以招标文件为准):龙湖内环(龙源一街~龙源十三街、龙源十三街~龙翼九街)、龙源一街SMA沥青路面(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
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3.1.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工程所在地有独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组织考察认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1项单份合同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SMA沥青路面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组织考察认定);
3.1.2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在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沥青路面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
3.2监理:
3.2.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
3.2.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拟投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2015年6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16时3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施工:(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4)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5)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2015年6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项目经理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9)“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监理:(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两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2)拟派项目总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4)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项目总监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项目总监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8)“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英协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伟业世纪12楼1202房间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1-60680207
传 真:0371-60680207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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