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9]次 更新日期:2016-07-19 19:04:46.0 |
一、招标条件
G106国道冀豫界交通公安联合检查站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南乐县交通运输执法所,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检测大厅、检测站等配套服务设施。
2、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3、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县财政,约800万元;
4、批准文号:乐发改【2016】108号;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100日历天
7、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本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7 月 19 日2016年 7 月 26 日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交通运输执法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635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3-8602097
2016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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