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6-07-19 18:59:49.0 |
兰考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 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畜牧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考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兰考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
项目编号:XFGK2015034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良种猪引进1。引进良种一元母猪500头。每头平均体重50公斤以上,每头补助资金600元。
第二标段:良种猪引进2。引进良种二元母猪3000头。每头平均体重50公斤以上,每头补助资金600元。
投资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整.
质量要求:合格
3.1 第一、第二标段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从事种猪生产和经营,须具备畜牧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
③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一份同类种猪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与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为准)。
④如果投标人为外地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开封市境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协议,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
3.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报名时须携带:
第一、第二标段: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4)业绩证明;(5)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外地企业提供);(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网》发布。
采 购 人:兰考县畜牧局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69877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8756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381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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