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空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空调采购项目,已由开封市财政局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空调采购;
2、采购编号:汴财谈(2016)81号;
3、项目地点:开封高中东西校区;
4、项目投资:70.91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交货;
7、质 量:合格;
二、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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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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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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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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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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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柜机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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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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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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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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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体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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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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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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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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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体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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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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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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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
3、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盖生产商公章)
4、提供所投标型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生产商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8 号窗口(开封市民之家5楼)报名。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根据汴交管委[2014] 1号文规定,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2)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生产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盖生产商公章);(5)所投标型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生产商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提交盖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民之家5楼)
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39999333
招标代理: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371-2239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