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6-07-11 19:23:54.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2016年红庙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兰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兰考县2016年红庙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项目编号:HNCXZB-LK-13
2.3建设地点:兰考县红庙镇
2.4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1100万元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十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H07道路、路沿石工程
第二标段:H08道路、路沿石工程
第三标段:H09道路、路沿石工程
第四标段:孙红路南段人行道、路沿石工程
第五标段:孙红路北段人行道、路沿石工程
第六标段:H05路雨水污水工程
第七标段:H07路雨水污水工程
第八标段:孙红路雨水工程
第九标段:孙红路污水工程
第十标段:H05、H07、H08路亮化工程
第十一标段:H09路、庙台路、孙红路亮化工程
第十二标段:H05、H07、庙台路绿化工程
3.2质量要求:合格
3.3计划工期:第一、二、三、四、五标段工期 60 日历天,第六、七、八、九标段工期 45 日历天,第十、十一、十二标段工期 30 日历天。
3.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本次招标第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本次招标第十、十一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4本次招标第十二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5一个投标企业只能报 1 个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4.6报名时携带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装订并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投标申请人如有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应将其一并复印盖章)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 元/份.(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五日内凭完整图纸及收据退还押金)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人民币整
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人民币整
第六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七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八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人民币整
第九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十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十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第十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人民币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2501017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中共兰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783786982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37895162
中共兰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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