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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6-07-08 01:48:57.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林业局,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林业局,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2建设地点:清丰县西北部,地处韩村、大屯、阳邵三个乡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投资计划:约310万元

5规划工期:1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7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 、咨询专业之一)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需编制过经国家林业局批复的国家生态公园总体规划;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须和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及开标现场提供资料的原件均保持一致(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参加报名的企业需递交的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经国家林业局批复的业绩合同一份,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投标单位将需递交的材料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加贴密封条(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盖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印章)。报名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及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报名时间201677日至20167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5、报名地址: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文化路中段地税局对面)

6、招标文件的领取: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0393-5365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393-89605661893937668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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