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6-06-27 12:43:22.0 |
2016-06-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水口镇移民安置点行政中心及公租房项目已由江发改许准字【2016】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水口镇移民安置点行政中心及公租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新址安置点内;
2.3 标段划分及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5340.41平方米,总造价约2600万元。工程包括一栋主楼、1#副楼及2#副楼,结构均为框架结构。主楼:建筑高度36.4米,地上9层、地下1层(层高5.1米),1#、2#副楼:建筑高度17.24米,地上4层 、地下一层(层高5.1米)。
2.4 工期要求:26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水口镇移民安置点行政中心及公租房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安装(强电、弱电、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户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响应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账户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4305 0171 7508 0000 0033 。
5.2项目响应金:项目响应金按不低于控制价的35%,人民币: 柒佰叁拾万元提交;未中标单位的项目响应金于中标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项目响应金在签订合同后5%(控制价的5%,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0%(控制价的30%,人民币陆佰贰拾伍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按工程进度分批退还。
5.3项目响应金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同上)。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项目响应金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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