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招标信息 > 开封市招标信息

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6-06-27 12:31:58.0
摘要: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委托,就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委托,就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保洁服务公司项目
2.2、项目编号:XRZB-2016-028
2.3、建设地点:开封市西湖景区(东京大道至晋安路段)
2.4、投资额:约200万元  
2.5、服务期限:1年
2.6、服务内容:开封西湖景区保洁(一级主路、园路石材铺装、广场、沙滩、古建廊道、廊亭、岸边水域、水利工程护坡)及景区内17座公厕保洁,含人工清扫、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路面建筑垃圾清理;环卫设施清洗,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站填埋场。
2.7、承包作业平方面积及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达到开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等内容。
  
3.4、投标人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单项合同年保洁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至少一份(报名及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人员要求:不低于80人;提供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机械设备要求:洗扫车一台(≧8t)、洒水车一台(≧8t)(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4.1、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 6 27 日至2016年7 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501520号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原件及投标人须知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红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书、机械设备有效证件、业绩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投标单位在现场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5.1、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西湖景区管理处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63330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女士 
电 话:0371-23326946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