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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厂西路(冉屯路—白庄路)道路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6-06-27 09:28:29.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电厂西路(冉屯路—白庄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5]5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郑州地产集团有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电厂西路(冉屯路—白庄路)道路工程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城市[2015]5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电厂西路(冉屯路—白庄路)。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3项目规模:工程南起冉屯路,北至白庄路,全长710.56米,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一副路形式,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通、电力入地及规划红线内的绿化工程等。
2.4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建设网站中检索到);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的市政工程的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2.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上检索到),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的市政工程经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并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须携带本项目招标公告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静
电    话:0371-87528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赵磊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箱:xingdazx@163.com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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