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招标信息 > 永州市招标信息

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09]次 更新日期:2016-06-24 18:20:21.0
摘要:2016-06-24(招标编号:HNBHZB2016-0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6】48号文批准

2016-06-24

(招标编号:HNBHZB2016-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江发改许准字【2016】48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和自筹 。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环保局院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新建一栋5层业务综合楼,包括环境监测业务用房1150㎡、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用房490㎡,总建筑面积1640㎡, 工程造价约208万元。
2.5 资金来源:专项建设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和自筹。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工程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由本单位缴纳2015年1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且需提供相应的查询网站以及查询账号、密码,【湖南省内限http://www.hn12333.com/或http://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为准,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网址。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中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 << < 1 2 > >> >>|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