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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市民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西] 点击:[106]次 更新日期:2016-06-22 10:51:21.0
摘要: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长子县市民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子发改审字【2016】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和融资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子县市民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子发改审字【2016】1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和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KFW2016-06-020
    2、建设内容及规模:长子县市民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总设计范围3.5万平方米。具体包括广场铺装、绿化景观、广场硬化、广场照明及其它建筑小品(雕塑、喷泉)等改造提升内容;东西向横穿广场的西大街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通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工程、配套设施(雨水提升泵站)等。横穿广场道路全长约370m,其中通道暗埋段长约80m,红线宽38m。
    3、建设地址:长子县市民广场(西大街两侧)。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5、本设计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报名投标者须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本工程项目总监)(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6)税务登记证(7)本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大厅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政务大厅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子县东大街347号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55-83224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26层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庄龙 光源 邸明 赵文
  电        话:0351-2772686
  电子邮件:zzkt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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