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02]次 更新日期:2016-06-21 06:42:28.0 |
招标编号:LCZB02201604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2个地块,其中:宗地一(BS01-08-04):位于天府路以东、豫兴大道以北、康庄路以西,同舟路以南;宗地二(BS01-09-04):位于康庄路以东、豫兴大道以北、岗吴路以西、同舟路以南范围内的居住用地;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白沙刘集0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项目基础及主体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亩,总建设规模约43万平方米;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文明工地目标:要求达到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已完工或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和类似工程基础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基础竣工验收报告、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和类似工程基础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基础竣工验收报告、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等其他信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其他要求:
3.6.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6.2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报名单位需对无在建进行承诺。
4.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
(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4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省外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2)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0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费(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海马海汇中心6号楼22楼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姜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88811801
电子邮箱:lczbdl01@163.com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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