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2]次 更新日期:2016-06-20 19:54:50.0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与东泰路南延
三条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ZHN20162046号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与东泰路南延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兰发改审〈2016〉12号、兰发改审〈2016〉13号、兰发改审〈2016〉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 工程名称: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与东泰路南延三条道路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全长约2100米。
2.4 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2.5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监理期限要求:从工程准备开始至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及保修期结束止。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九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建设内容 |
一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二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宝龙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三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四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排水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五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宝龙路南延排水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六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路南延排水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
七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与东泰路南延三条道路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八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与东泰路南延三条道路照明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
九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三义路南延、宝龙路南延道路工程监理 |
十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东泰路南延道路工程监理 |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第1一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第4一6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第7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第8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第9-10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一至八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20 日至2016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4.2.1第1-8标段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还须出示已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2.2第9-10标段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费:第1-8标段500元/份,第9-10标段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套。(未中标单位图纸保存完好者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内退还图纸)
4.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陆万元整;
第二标段:壹拾贰万伍仟元;
第三标段:壹拾柒万元整;
第四标段:贰万元整;
第五标段:柒万元整;
第六标段:捌万元整;
第七标段:壹万伍仟元;
第八标段:叁万伍仟元;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肆仟元整
第二标段:肆仟伍百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携带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04 0594 1031 8012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和《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网上发布。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地 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
联 系 人: 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 系 电 话:1368605533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 A座9楼109室
联 系 人: 应女士 田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55689399 1589096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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