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的 城中村及人工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LYZC-160631,委托代理编号:LYZC-160631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中村及人工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YZC-160631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年) |
预算(万元) |
1 |
城中村及人工湖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65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城中村及人工湖物业管理服务 |
1、服务内容:
1.1人工湖: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及管理、协助维护治安秩序等;
1.2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清运等;
2、服务范围:
2.1人工湖服务范围:人工湖管理范围约41244平方米,水域面积约21000平方米;八角、四角、圆形仿古亭4个,占地面积约296平方米;戏台1个,占地面积约378平方米;戏台广场面积约1500平方米;文化长廊约80米,占地面积约624平方米;游湖小道约3200平方米;麻石圆桌25套;健身场地1处,占地面积约116平方米;景观厕所5座;湖中心岛约1100平方米。
2.2城中村服务范围:北二环线竹湾山庄至时空广场段以南区域(万楼街道富强村除外),含石马村竹山组3条入组道路;冯家组2条入组道路;甘冲组、新合组、新屋组(科大南门口石码村卫生服务室前)各一条入组道路;莲城大道及北二环线石码村段护坡;所有水塘。和平村沈家湾组1条入组道路指定路段;所有水塘。大新村丰收渠石桥至科大北门围墙入组道路。原湘九公路建荣车辆检测站至原响水乡农技站段。共9条村组道路,一段公路,11个垃圾池。 |
1、服务年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
4、付款条件:按季度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含)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签署。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月 1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585829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玲 邓超
电 话: 0731-58610173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