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6-06-15 13:32:06.0 |
驻马店市清河佳苑住宅小区(D区)综合楼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编号:ZMD2016-208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清河佳苑住宅小区(D区)综合楼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发改城镇[2014]2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纬六路、盘龙山北路、靖宇路围合区域。建筑总面积67484.2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673.3m²,地下建筑面积11810.9m²)。
2.2要求工期:同施工标合同工期。
2.3质量标准: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1轴-15轴;二标段:16轴-22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3.2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6月 15 日至2016年 6 月 21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8:30-12:00,15:00-17:3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壹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定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子豪 联系电话:15978855760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 6 月 27 日至2016年 7月 1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8:30-12:00,15:00-17:30时(北京时间),持招标文件领取收据到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mdxzf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财政局三楼 地 址: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 陈科长 联 系 人: 黄 工
电 话: 0396-2611644 电 话: 0396-26153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开发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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