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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船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6-06-13 11:43:56.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船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6】1号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船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61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船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船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总投资:约105万元

4.招标内容:采购船只,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货船只

6.本项目共一个标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本项目采购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船舶建造资质证明;

3.20136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2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网上查询为准);

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612日至2016616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33508室。

3.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船舶建造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清楚且完整的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新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5154577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93-5388882

邮箱:pyxw1801@sina.com

本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采购人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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