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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03]次 更新日期:2016-06-13 11:39:15.0
摘要: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4]7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

 

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4]7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孝严寺街道路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开封市老城区西北部
2.3、建设规模:次道路全长420米,规划红线宽度35
2.4、投资金额:约 170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随施工合同日期
2.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财务要求:近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建企业为企业注册日期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④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12 日至2016年 6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19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③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④近年(2013、2014、2015)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建企业为企业注册日期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注: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两套,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开标现场要求项目总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1-23263968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观前街15号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15838341293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C座20层
邮  箱:hnsxkf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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