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6-06-11 18:18:24.0 |
兰考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兰考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兰考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兰财采字谈2016(16)号
三、采购单位:兰考县公安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执法执勤车辆10台(详细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采购金额:约100万元
七、供货期:3天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13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能力;
(8)投标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
九、竞争性谈判报名携带资料、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6月8日-2016年6 月15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5点00分
2、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考县招投标网》和《河南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采 购 人:兰考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话:139037871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8538165833
2016年6月8日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