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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6-06-06 22:28:07.0
摘要: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加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汴财招(2016)105号
2、建设地点: 开封市境内
3、总投资额:约3876万
4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扩建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和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同期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公共设施合同业绩,合同金额在2000万及以上(至少2份)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版。
第二标段 (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投标人应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2份,并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5、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6、投标人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第一标段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类似业绩、财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
第二(监理)标段: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企业业绩、财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如有)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报名时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请于2016年66日至2016年6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号窗口(5013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分别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3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4、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并携带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证,否则按弃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1-236565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83782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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