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政法委六座电动封闭巡逻车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开封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就开封新区政法委六座电动封闭巡逻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政法委六座电动封闭巡逻车项目
项目编号:汴新综委(2016)27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预算金额:140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购置六座电动封闭巡逻车20辆.
三、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期财务报告;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4、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机动车辆类);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原件,经销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并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5、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9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购买标书时须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质要求”里的所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开封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开封市集英街1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23789368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夷山大街夷山郦城一号营业房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15837864566
邮政编码:475000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中国共产党开封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