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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6-05-31 13:29:11.0
摘要: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竹埠港重金属污染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市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编号:XTHX-2016043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竹埠港重金属污染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湘潭市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招标编号:XTHX-2016043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湘潭市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服务地点: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竹埠港地区

3)采购内容:对竹埠港地区退出企业遗留50万吨含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要求)

 (4)计划服务周期:二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处理能力;

2)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费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湖南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湘潭市设有超过3年及以上分支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应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及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530201663,每日上午800 12:00,下午 100500 (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④湖南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湘潭市设有超过3年及以上分支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应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及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上述①-④项证件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708 

33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 6219 00 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2楼)(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湘潭竹埠港重金属污染治理投资有限公司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1-523637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708

          人:梁莉、李敏

联系电话/传真:0731-5856089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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