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图书馆、博物馆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招标人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图书馆、博物馆空调设备采购工程。
2.2招标范围:相关中央空调的采购、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本项目投资额约280万元。
2.3交货期:45日历天。
2.4质保期:两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1)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所投空调厂家有国家3C认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1)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且所投产品品牌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2)所投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所投空调厂家有国家3C认证;(4)需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企业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3 日至2016 年 5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
4.2生产厂家报名时提供:(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表)(5)所投厂家的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经销商报名时提供:(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明细表)(8)所投厂家的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4.3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以上需要查看原件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肆份报名。已办理“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库”入库的企业在现场报名时可免带已上传入库的证件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日报、《河南省招标投标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监督单位
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395-2921567
地址:漯河市汉江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质监站办公楼四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60号-16三楼D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888863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潘恒(13503959787) 刘芳芳 (15539588193) 万豪(181039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