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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环卫清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96]次 更新日期:2016-05-23 18:11:34.0
摘要: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环卫清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环卫清洁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环卫清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改善人居环境城乡环卫清洁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招标编号:HNGM-2016-050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185万元/

招标范围: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府驻地,下辖12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监制、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清扫行业行政许可证或者其他清扫保洁服务资质证书;

4.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5  23  日至2016 5  2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20辆及以上自装卸式垃圾环卫运输车行车证、等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 6  20  日下午2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局院内)西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及《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87568

招标单位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93555

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89365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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