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5]次 更新日期:2016-05-16 19:27:47.0 |
1、招标条件
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监理标已由许国土资函【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监理标;
2.2招标编号: JSGC-T-2016076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禹州市古城、无梁两个镇。
2.4工程地点:禹州市无梁镇、古城镇;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
2.6发包方式:总承包;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第1-9标段监理
第二标段: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第10-18标段监理
第三标段: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第19-28标段监理
2.8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9计划投资:约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列入B级(含B级)及以下等级或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从业单位不良行为通报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能对禹州市浅井镇等三个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古城镇、无梁镇)监理标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持报名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电话:0374-2077866;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总监的职称证、注册证;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5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项目总监与委托代理人报名后不得更换;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374-82297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4-8236188
监 督 部 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监 督 电 话:0374—8162074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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