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马氏庄园红色旅游通道改建工程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基础【2014】4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水冶镇、蒋村镇;
2.2建设规模:主线从安林公路沿姬红线向北经华城公司门口再向西11.351公里;支线庄园大道1.47公里。
2.3总投资:约 7272.389 万元。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0日历天,第二标段: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姬红线道路改建工程、桥梁改建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标段:庄园大道雨水、交通、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统一标准。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书);授权代理人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书);授权代理人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2 各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第一标段: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6企业信誉良好,具有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告发布后)。
3.7投标人具有建设能力,一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伍拾捌万元整;二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贰拾陆万元整;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16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本项目1个标段。开标截止日期前如需变更被授权代理人或建造师需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查询核实,否则变更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2—3690239 电话: 15039963555
附件1:清单下载
附件2:图纸下载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