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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沱江分站业务用房、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1]次 更新日期:2016-05-16 12:15:57.0
摘要:2016-05-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沱江分站业务用房、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工程已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5]116、江发改字[2015]

2016-0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沱江分站业务用房、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工程已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5]116、江发改字[2015]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盈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沱江分站业务用房、江华县农技推广中心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沱江镇长征路89号、白芒营镇兴旺街
2.3  规    模:沱江分站业务用房:框架结构,5层,建筑面积916.62平方米,工程造价105.39万元;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框架结构,3层,建筑面积438.3平方米。工程造价56.18万元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 180日历天 、二标段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按2个标段发包,沱江分站业务用房为一标段,白芒营分站业务用房为二标段。各投标人投标时不分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抽签确定其中标标段,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抽取中标候选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参与二标段的抽取。当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开标;当投标人共三家,只开一标段,投标人有三家以上时2个标段同时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2015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湖南省内限http://www.hn12333.com/或者http://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5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每标段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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