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6-05-16 12:06:23.0 |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滨湖东路(大广高速引线---傅潭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乐县滨湖东路(大广高速引线---傅潭路)建设工程监理二次
2、项目编号:HNCJ-16-0403
3、项目概况:滨湖东路长1528.14米,规划红线宽26米,双向4车道,车行道宽20米,人行道单侧3米,及路面建设、雨、污水管网、路灯工程建设等。
4、建设地址:南乐县境内。
5、资金来源:自筹。
6、投资计划及批准文号:乐发改〔2016〕75号,约1500万元;
7、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内容
8、工期: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含保修期两年)
9、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 5月 13日至2016年 5 月 19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报名及领取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备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4616491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93-8593259
2016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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