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县水冶镇开发路中段、南段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安阳县水冶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加镇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水冶镇
2.2 建设规模:开发路南段,北起安林路,南至北段村,全长0.78039公里,规划红线宽为40米;开发路中段,南起安林路,北至辅岩路,全长0.443公里,规划红线宽为30米,单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
2.3 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清单、图纸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开发路南段,全长0.78039公里;
二标段:开发路中段,全长0.443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建造师(不含临时)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无在建工程;
3.3 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道路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4 连续三年(2012、2013、2014或2013、2014、201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算起)
3.5具有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告发布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8各投标人最多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6年5月13日至 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8日上午9 时 00 分,地点为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水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志林
联系电话:13673807929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建国
联系电话:13619835344
附件1:清单及图纸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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