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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6-05-13 13:04:45.0
摘要: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为《开封市水系总体规划》组成部分,已由汴政文〔2013〕202号文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

 

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为《开封市水系总体规划》组成部分,已由汴政文〔2013〕202号文批准,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秀溪河、北清溪河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秀溪河(十三大街以东、十二大街以西、碧水河以南,陇海铁路以北范围内),北清溪河(九大街以东、七大街以西、碧水河以南,中意湖以北范围内)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4项目规模:约1500万元
2.5勘察设计周期:120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
2.7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资质要求:①水利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与本项目相关专业);④工程咨询单位(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单项金额2亿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按行业规定,具有水利行业资质的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明确牵头人为水利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相同资质的以低资质单位为准。
3.5本项目开标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按时到场参加,否则按弃标处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13日 至 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号口报名( 5015 室)。报名时须提供潜在投标人(联合体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营业执照副本(含联合体各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含联合体各单位)、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企业人员)高级技术职称、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备案证明(水利企业)、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提供原件审验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及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7715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783671592
水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人:阮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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