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6-05-10 19:01:39.0 |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起步区产业策划、重点片区策划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109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规划范围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起步区产业策划、重点片区策划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注:本项目不分包。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策划报告必须是科学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和要求的。
3.3 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
4.1发放时间:
4.2 发放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308室。
4.3联系电话:0396-2609225
4.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5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396-2609258
5.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308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 年5月25日9:3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6年5月25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68561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0.质疑咨询电话:王女士0396-2609221 徐先生18790359166
刘女士15836629515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购起步区产业空间规划及重点区域策划项目
一、技术需求
序号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
1 | 研究范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148平方公里 | |
2 | 规划范围:高铁站以西23平方公里的核心起步区 | |
3 | 制定示范区核心起步区产业体系构建及优化完善功能布局 | |
4 | 针对各主导产业进行重点园区的产业策划 | |
5 | 制定各主导产业项下的重点项目招商、投资、运营建议 | |
6 | 考虑产业与空间的协调,确定总体空间布局 | |
7 | 协助示范区管委会优化完善十三五产业规划、优化完善招商政策,配合示范区管委会推进核心起步区的招商工作 | |
8 | 编制示范区核心起步区的水系规划优化设计 | |
质量标准 | 国家规范标准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 |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6个月 |
售后技术 服务要求 | 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项目组织单位的服务要求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高铁以西区域 |
付款方式 | 根据工作进度并按照合同约定银行汇款: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规划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40%); (2)本项目产业规划方案通过政府审批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规划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40%); (3)本项目成果验收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规划服务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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