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72]次 更新日期:2016-05-05 18:48:57.0 |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西湖春天项目与南乐县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由南乐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编号:豫濮南乐房地【2016】07547,招标人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DH-PY-00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乐县西湖春天项目与南乐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96亩,总建筑面积393100平方米;
3、建设地址:南乐县一行路与金穗街交叉口;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批准文号:豫濮南乐房地【2016】07547;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中标工期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工程中的全部监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跨地市存在在建项目,在本地区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有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财务要求:2013年、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相关招标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资信保证金:
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缴纳资信保证金,本项目资信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资信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的账户内:
户名: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6012 4000 1600 0000 0581 79
开户行:中原银行南乐支行
备注:资信保证金以转账凭证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指定的账户),转账用途需注明项目名称,未缴纳或未查询到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结束后如数退还资信保证金;对中标的投标单位,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如数返还资信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邢先生
联系电话:13700808091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貌先生
联系电话:1553933964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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