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133]次 更新日期:2016-05-03 17:39:29.0 |
湘潭市公安局 的废旧炮弹销毁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项目
预算金额:17.95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LYZC-160446
2.采购代理编号:LYZC-160446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主要内容 |
服务 | ||
服务 |
湘潭市公安局废旧炮弹销毁项目 |
对废旧炮弹、炸弹、过期的各类雷管,过期的炸药进行销毁 |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五周内完成。 2、响应时间:7*24小时随时响应。 3、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留5%的质保金三个月后无息付清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湘潭市民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南岭路白冲塘81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 ||
论证地点 |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根据《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公通字【2010】51号)第十条有关规定,销毁炸物品,应委托有销毁经验的爆破作业单位承担。湘潭市民用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二级爆破资质,历年来为湘潭市公安局承接销毁废旧爆炸一系列物品,具有一定销毁工作经验,为保证服务配套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由湘潭市民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销毁。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张鸿志 |
岳塘区消防大队 |
高工 | |
胡鹍 |
湘潭支队湘潭县大队 |
高工 | |
刘奎 |
湘潭市消防支队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 2016 年4月 29日至2016 年 5 月 6 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 吉安路168号
联系人: 武陵 联系电话: 18670213143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 罗婷、罗丹 联系电话: 0731-58610173
3. 财政部门名称: 湘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
联系电话:0731-5827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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