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6-05-03 17:33:20.0 |
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清丰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濮阳医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清丰县奥林匹克(文体)公园建设项目、清丰县城市路网建设等建设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S-PYQFDL/001
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清丰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濮阳医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清丰县奥林匹克(文体)公园建设项目、清丰县城市路网建设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批招标项目”)为清丰县重点工程。为加快本批项目的建设速度,提升城市形象,现针对本批项目拟采用融资建造模式进行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清丰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本批招标项目的融资建设一体化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21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802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4155平方米。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5]95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9331.28万元,其中安置房估算投资额26091.55万元,自筹。
(二)、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9325平方米,包含:村民安置房及配套设施。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6]86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7321.73万元。其中安置房估算投资额1116.54万元,自筹。
(三)清丰县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7300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学生公寓、图书馆等。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6]82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0059.33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濮阳医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包含:门诊楼、病房楼、老年公寓、附属用房等。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6]83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5586万元,其中单位自筹5586万元,招商20000万元。
(五)清丰县奥林匹克(文体)公园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34000.67平方米(合201.00亩),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包含:体育馆、群艺馆、博艺馆等。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6]84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0000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清丰县城市路网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由县规划部门统一安排。
2、建设规模及内容:
(1)西井街,政通大道至叠翠路段,总长869米,道路红线宽30米,绿化带宽度10米;
(2)江渎东路,晓月路至幸福大道路段,总长1295米,道路红线宽30米,绿化带宽度10米;
(3)新民东路,晓月路至幸福大道路段,总长1304米,道路红线宽25米;
(4)晓月路,安康路至人民路段,总长1060米,道路红线宽30米,绿化带宽度西侧30米,东侧10米;
(5)幸福大道,安康路至人民路段,总长1161米,道路红线宽38米,绿化带宽度6米;
(6)和义路,安康路至人民路段,总长1099米,道路红线宽40米,绿化带宽度10米;
(7)凤鸣路,安康路至人民路段,总长1106米,道路红线宽20米,绿化带宽度西侧30米、东侧无;
(8)海博路,安康路至江渎路段,总长768米,道路红线宽20米;
(9)诚睦路北延,朝阳路至乾坤路段,总长867米,道路红线宽50米,绿化带宽度10米;
(10)文化路西延,叠翠路至控制区边界路段,总长860米,道路红线宽40米,绿化带宽度10米;
(11)文明路,南环路至范辉高速路段,总长5770米,道路红线宽60米,绿化带宽度20米;
(12)开州路北延,南起固城乡政府,北至迎宾大道,总长6000米,路基宽10米,路面8.5米。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
3、项目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6]85号。
4、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4304.89万元,自筹。
综上,本批招标项目总投资估算157202.31万元。
二、招标范围
1、本批招标项目拟采用融资建造模式(融资+施工总承包);
2、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财务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壹级);房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市政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本批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财务融资能力: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或投资融资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原件(开标时提供),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其他事项要求:
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最多两个)。
3、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保留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利。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 29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阳光大厦3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西200米路北)。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清丰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话:136 0383 8344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 3931 3231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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