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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6-05-03 17:33:15.0
摘要: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号为乐发改【2014】60号,招标人为南乐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号为乐发改【201460号,招标人为南乐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南乐县公安局

    2.2、项目名称: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

    2.3、  资:约1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2.6    40日历天/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编号:ZYPYZB-20160447

2.9、标段划分:共划分2施工标。

     第一标段:106国道进京检查站     

 第二标段: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5)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6)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投标人可以报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准备报名资料,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428日-20165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巴黎街交叉口向西300米尚客伯爵酒店。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第一、二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期间内有效,并体现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需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报名后报名资料不得更换,且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和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和未分配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废标。

   7.资信保证金:

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缴纳工程资信保证金(不计利息):伍拾万圆整(¥500000)/标段,开标后,未中标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打款时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因款项不明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16-453101040001107

开户行:濮阳市南乐县农行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南乐县公安局106国道、大广高速进京检查站建设项目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将资信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资信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公安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6038316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6122355/18625636675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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