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的委托,就新县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监控工程及武警中队执勤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监控工程及武警中队执勤信息化工程;
1.2、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监控工程及武警中队执勤信息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
3.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证书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承接过看守所、武警中队的监控工程项目,并承诺能与省市公安系统对接,在信阳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
3.4、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署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协议。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 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及委托人近半年内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证书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内承接过公安监管系统安防监控工程项目,并承诺能与省市公安监管系统对接,且在信阳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承接过的类似业绩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5)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 16 日14时 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2798158
招标代理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585915、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