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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6-04-25 10:44:34.0
摘要: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就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

 

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就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金明大道(连霍高速至宋城广场)路灯灯具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 HXZB20160398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金额:约130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4 招标内容:灯具260盏(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1.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生产、销售灯具。)
3.1.2单位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出表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1.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1.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生产销售灯具;投标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报名及开评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 2016年4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 5013 室2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QC产品认证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话:13839963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女士
联系电话:18530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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