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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城区新增道路清扫保洁市场运作招标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87]次 更新日期:2016-04-24 01:37:59.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4-22来源:浏览次数:132为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卫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信政办
更新时间:2016-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132
 为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卫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8〕45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将浉河区、平桥区内的新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中心城区新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承包权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信阳市中心城区新增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外主次干道清扫、清运、保洁作业及机械化清扫范围内的保洁作业。
3、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038号。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由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卫作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或家政公司,经营项目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卫生保洁。
 2)报名企业须具备城市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服务保障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标书事项: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6年 4月 22 日起至2016年 4 月 28日止,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其它有关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城市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购买标书人身份证原件和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5月 13 日14时30分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再接收。
8、开标地点:定于2016年5月 13 日14时30分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信阳市百花园西侧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招标的代表出席招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采购人: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余平
联系电话:0376-623354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6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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