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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99]次 更新日期:2014-03-18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已由新化县财政局、新化县教育局以新财教[2013]2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拨款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条件

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已由新化县财政局、新化县教育局以新财教[2013]25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拨款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ZX-LD-2014-009

2.2项目名称: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化县温塘镇;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99.16,主体4层,框架结构,投资约108万元;

2.5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2.9招标范围:建筑、水电、一般装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境外企业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3年7月-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资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新化县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2142408

联 系 人:邹联满

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温塘镇中心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并持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款收据(核实是否到帐),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转账单上必须有转出银行的签章)、(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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