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信阳市境)是河南省政府豫政[2012]8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批准的规划新建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评审,实施方案已由信阳市人民政府信政文[2016]23号批准。招标人是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信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运作方式
2.1项目名称: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信阳市境)PPP项目。
2.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6】032号
2.3项目概况
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是2012年《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规划新建项目,起于息县东北,接淮滨至息县段高速公路和大广高速公路,向西经息县北、正阳南、确山南、信阳平桥区明港北,止于信阳平桥区邢集镇南接沪陕高速公路。
项目拟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7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项目全长约101公里,估算总投资约68亿元。其中,信阳市境长约45公里,估算投资约34亿元。具体数据以政府有权部门批复为准。
2.4运作方式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招标范围为淮滨至信阳高速公路息县至邢集段(信阳市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以收取的道路通行费等经营收入作为投资回报,不足以覆盖成本的,政府以可行性缺口形式进行补贴。社会资本在中标之后,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等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应按照项目协议的约定移交给市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等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等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4年末总资产15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45亿元人民币以上;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2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货物提供和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和能力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咨询(公路、建筑)甲级,公路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款第(1)-(5)项的要求;
(2)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满足3.1款第(1)、(3)、(5)项的要求;
(3)社会资本拟自行设计、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满足3.2款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4信阳市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4.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4.1资格预审审查方法: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时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意向书、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9日上午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_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北路30号__
邮政编码:464000______
联 系 人:赵伟_________
电 话:0376-6262027_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
邮政编码:450002
联 系 人:冯军立 路亮____
电 话:0371-69131991___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