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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6-04-13 18:55:14.0
摘要: 招标编号:QX1620205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经清发改【2016】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

 

招标编号:QX16202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经清发改【2016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清丰县盛丰路与广安路交叉口东南角

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5投资计划:约600万元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6)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查询,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20131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414日至2016420日(北京时间)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及资信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清丰县盛丰路幼儿园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2)资信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整;

缴纳方式:请各投标人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

账户名: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0000 0064 3416 8311 6012

开户行:清丰县农村信用联社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资信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上)(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信金,资信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教育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33842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8393438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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