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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中山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及后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8]次 更新日期:2016-04-13 14:38:16.0
摘要:2016-04-1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零陵区中山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及后续附属工程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2016]1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零发改许准字[2016]20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2016-04-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中山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及后续附属工程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2016]1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零发改许准字[2016]20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中山路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零陵区中山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及后续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2.3规    模:约1100万元(具体投资规模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所有工程须在2017年1月28日之前完工并交付使用;挡土墙(1、2、3段)必须在2016年8月26日之前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主要建设教学楼、挡土墙、运动场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2.9 工程特点说明:挡土墙高度较高,其周边环境复杂;校园面积小、施工场地窄;学生人数多(约2000人),施工区域与教学区域交错,工程施工与学校教学同时进行;施工工期紧。因此本工程复杂、安全隐患大、施工技术难度大、专业性较强,施工组织设计难度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3]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4 以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5年10月至2016年月3月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跟密码且查询结果为本单位职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套(上述费用售后不退);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送至代理公司,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各投标人,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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