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5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浏阳市2015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浏发改投(2016)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1、项目名称:浏阳市2015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ZJC2015-GC(LY)-041
3、建设规模:基本烟田土地整理总面积8466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新建农渠及机耕道等。
4、项目总投资:约3154.66万元(其中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为2221.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932.76万元)。
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50天(要求在2016年11月30日前竣工)
6、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且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烟水及配套工程、烟路及配套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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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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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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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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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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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5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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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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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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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洲村、乌龙社区、卓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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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7450.46元(其中烟田土地整理部分:5062459.42元,基础设施部分:132499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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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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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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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源社区、鸭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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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9581.54元(其中烟田土地整理部分:4475763.45元,基础设施部分:433818.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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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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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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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村、杨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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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4113.31元(其中烟田土地整理部分:5260031.15元,基础设施部分:1124082.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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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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枨冲镇、高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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枨冲镇三元村、高坪镇船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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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665.9元(其中烟田土地整理部分:2284108.71元,基础设施部分:234557.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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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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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镇、达浒镇、大围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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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镇观音塘村、达浒镇石源村、大围山镇中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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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5835.84元(其中烟田土地整理部分:2747071.55元,基础设施部分:151876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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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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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坊镇、小河乡、永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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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坊镇茶林村、小河乡黄碑村、永安镇永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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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519.99元(基础设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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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理定价金额以浏阳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结论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6、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1月-3月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参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通知》核定的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优秀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9、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不对应具体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个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抽取。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和图纸)自即日开始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提供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2015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拨付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导致投标保证金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九、其他要求: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账号:20000432048910300000034,收款行行号:320551000019)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中标人(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市招投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之前汇至浏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开设的专门帐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浏阳支行,帐号:010901040001395,户名:浏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工程经财政评审后的决算满一年后退还(不计息)。
(3)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中标后中标人与设计单位联系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事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uyang.gov.cn)及《长沙晚报》和《浏阳日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浏阳市金沙北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4895656 135074151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仿古步行街78号三楼301室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366735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