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6-04-11 19:08:03.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范县范水路、滨湖南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市政设施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范县城区
2、招标编号:ZDYR-2016-13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范水路、滨湖南路等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1.3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节假期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范县名典假日酒店报名。
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职称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项目总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3、报名时,项目总监需到场,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总监,否则按废标处理。
4、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5000.00元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市政设施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5722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13939363836 0393-777306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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