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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1]次 更新日期:2016-04-11 10:47:58.0
摘要: 清丰县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

 

清丰县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清丰县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1.2 招标编号:BRR15-HN-ZB-372

1.3 工程位置:濮阳市清丰县境内

1.4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1.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1.6 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

1.7 工    期:90日历天/标段

1.8 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

2.2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凤鸣路:总长330米,红线宽度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二标段:康王路:总长330米,红线宽度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三标段:同兴路:总长430米,红线宽度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四标段:永昌路:总长520米,红线宽度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五标段:建设路:总长594米,红线宽度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六标段:兴丰路:总长600米,红线宽度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七标段:人民路:总长511米,红线宽度50米(不含主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八标段:兴民路:总长300米,红线宽度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第九标段:行理路:总长440米,红线宽度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备注:每个投标单位可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推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第一标段--第九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3.6 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3.7 2013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8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施工标段)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8日- 2016年415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504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4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4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6万元人民币;第四  标段:8万元人民币;第五标段:10万元人民币;第六标段:3万元人民币;第七标段:12万元人民币;第八标段:3万元人民币;第九标段:8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侯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21960  0393-72219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3-7701717   1310393996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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