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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中心路(颍阴路—腾飞路)人行道铺装、道路排水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76]次 更新日期:2016-04-08 10:12:42.0
摘要:本招标项目临颍县中心路(颍阴路—腾飞路)人行道铺装、道路排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临颍县物流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本招标项目临颍县中心路(颍阴路—腾飞路)人行道铺装、道路排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临颍县物流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临颍县中心路(颍阴路—腾飞路)人行道铺装、道路排水工程;

1.2项目编号:HNDCZ-2016-25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临颍县中心路(颍阴路—临鄢路)全长743.5m,红线宽30m,车行道18m,两侧人行道各6m;中心路(临鄢路—腾飞路)全长870m,红新宽30m,车行道18m,两侧人行道各6m;

2.2工程地点:漯河市临颍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对中心路(颍阴路—临鄢路)人行道铺装、中心路(临鄢路—腾飞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3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08日2016年至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区(颍川大道路北县政府东临)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及“3、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漯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临颍县物流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5-556836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人:李女士、冷先生

    话:0395-3351977   0371-655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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