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32]次 更新日期:2016-04-06 12:20:54.0 |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安装监理项目
2、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33.5km,共设2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3座,地下站24座,半地下站1座。全线共506 樘人防门和6樘人防防淹门。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范围项下全线人防防护设备预埋件、人防各分部分项工程、防护段土建结构、设计联络、产品设计(包含硬件和软件)、接口设计、设备制造、试验(包含接口试验、出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及现场试验)、运输和仓储、培训、安装指导、测试(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144小时连续测试)、综合联调、建设运营“3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系统移交(临管)、试运营、竣工资料整理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质保等监理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的全部规定,但对于工程造价、质量或工期等相关问题的最终确定事宜应提交业主单位审定。本项目监理费用估算约150万元。
4、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5、计划工期:详见技术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详见技术文件。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或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许可证,资质等级为丙级以上(含丙级);
3、投标人2011年以来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入围监理业绩。
4、投标人入围监理业绩为已竣工的人防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以提供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手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手册上的建设方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5、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到投标截止之日),取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配备(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同时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的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7、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我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湖南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外省入湘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登记备案证》(办理地点:长沙岳麓区枫林一路491号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9室,咨询电话:0731-88839888)。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5 日至2016年 5 月 4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帐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6年 4 月 11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5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4.2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投标人不能出具以上资料给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由行政监管部门和监委处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号线人防监理-招标文件3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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