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6-04-05 13:01:01.0 |
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日常维修、装修和小型基建、电力、水利工程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受委托,就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日常维修、装修和小型基建、电力、水利工程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驻马店市区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 69 号 。
2、招标工程名称: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日常维修、装修和小型基建、电力、水利工程协议供货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分四个包。A包:建筑类.B包:装饰装修类.
C包:电力施工类.D包:水利施工类。
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投其中一包或几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在驻马店市市内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3.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
3.5 A包:投标人资质和资格证件要求:叁级及叁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证件要求具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等有效证件。
3.6 B包:投标人资质和资格证件要求:叁级及叁级以上装饰装修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含叁级及叁级以上装饰装修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证件要求具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等有效证件。
3.7 C包:投标人资质和资格证件要求:五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证件要求具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等有效证件。
3.8 D包:投标人资质和资格证件要求: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证件要求具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等有效证件。
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104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09263)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元壹万元整(¥:10000 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指定账户,并携带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换取相应证明。联系电话:0396-26092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名称: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501011904824012999023 代码:018001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3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3日15:00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多功能厅,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施工企业的选定:
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日常维修、装修及小型基建、电力、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选定,一般应从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中产生:
(1)工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人民币以下的,实行协议供货。其项目建造师(经理)原则上只宜负责1个项目,最多不得同时超过2个项目;
(2)工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人民币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实行定点采购。其建造师(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建造师(经理)。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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