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对潢川县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潢川县检察院技术侦查综合楼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
1.2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6】 012 号。
1.3项目地点:潢川县。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招标范围
电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电梯数量:1台,层站:八层八站,载重量:1000Kg,提升速度:1.5m/s,提升高度:24.8m,顶层高度5.5m,现有井道:深度2.2m,宽2.1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并且持有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次投标所投产品推荐品牌电梯:奥的斯、蒂森克虏伯、通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制造商营业执照;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3 月 31 日—2016年 4 月 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上班)。
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区窗口。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6-3116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320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