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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88]次 更新日期:2016-03-30 13:08:24.0
摘要: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人名称: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招标人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65号二、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名称: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65号
二、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项目地点: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长塘安置区
2、建设规模:新建棚户区改造住宅楼七栋,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3、招标代理范围: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代理。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
3、投标人需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合格单位。
五、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329日至20163 30日上午8:00-下午1700 (北京时间,午休时间除外),携带公告期内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等相关资料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主楼四楼西头)报名,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到招标人处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以上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4 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会议室(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主楼四楼西头)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参加本次投标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怀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化宏源化工总公司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65号
联系人: 先生                
  话:1816624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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